政策亮點:
各旅行社、A級旅游景區、A級鄉村旅游經營單位、星級旅游飯店等旅游企業要充分認識設立“首席質量官”的積極意義,把“首席質量官”制度作為旅游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,在具有任職資格的管理人員中選拔任用首席質量官,優化質量工作流程,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管理制度。應制定詳細的旅游服務首席質量官職責清單,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企業長期質量戰略規劃、監督服務質量、處理重大質量投訴等。設立首席質量官績效考核體系,將質量管理成效與薪酬、晉升等掛鉤。鼓勵企業設立首席質量官專項獎勵基金,對表現突出的首席質量官進行表彰和獎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