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實施辦法
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(負面清單)(2018年版)》(國家發改委、商務部令第18號)之外的外商投資項目實行備案管理,企業到項目所在地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辦理備案即可。
1.核電站的建設、經營須由中方控股。
2.城市人口 50 萬以上的城市燃氣、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、經營須由中方控股。
3.民用機場的建設、經營須由中方相對控股。
二、承辦部門
地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
三、申報依據
《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(負面清單)(2018年版)》(國家發改委、商務部令第18號)
四、業務處室和聯系電話
省發展改革委外資處 0431—889065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