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實施情況
1.已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將改革的106項具體措施報送市場監管總局備案,同時要求省直各相關部門向社會公開辦事流程及事中事后監管辦法。
2.在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--地方部門監管平臺(吉林)”中設置全省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模塊。詳見網址http://211.141.74.200:7001/)
二、承辦部門
省直各相關部門
三、辦理條件
符合“證照分離”改革要求的各市場主體
四、業務處室和聯系電話
省市場監督管理廳企業處 0431-85279044
一、實施情況
1.已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將改革的106項具體措施報送市場監管總局備案,同時要求省直各相關部門向社會公開辦事流程及事中事后監管辦法。
2.在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--地方部門監管平臺(吉林)”中設置全省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模塊。詳見網址http://211.141.74.200:7001/)
二、承辦部門
省直各相關部門
三、辦理條件
符合“證照分離”改革要求的各市場主體
四、業務處室和聯系電話
省市場監督管理廳企業處 0431-85279044